闽南网1月15日讯 昨天上午,记者跟从厦门市质监局的执法人员进店查看冬天用电器有无“3C”认证。
在江头一家电器批发店,执法人员发现批发店的部分速热器、电热管、加热器、电热管、电热杯等电器没有“3C”认证标志。执法人员将店里的部分产品拿回取证,要求没有“3C”认证标志的电器中止售卖。
执法人员介绍,用电器是否安全,“3C”认证标志很重要。“3C”认证的全称为“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”,它是我国政府为维护顾客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、依照法律法规施行的一种产品合格鉴定准则。“3C”认证标志标示有厂家称号、地址和产品称号和系列、标准、类型等内容,一般会标志在产品什物上。
为避免一些“3C”认证标志冒充,市民可以精确的经过产品的类型、称号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的网络站点进行查询。门市质监局稽察一科副科长施晓鹄提示市民,购买冬天用电器时要看清是否有“3C”认证标志。(本网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陈震洲)